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第3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4-09-14 08:32:39
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一标招标澄清函第(2)号
各投标人:
根据《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2)号澄清函。本澄清函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本次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07页“人员”对应的“岗位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要求“从业登记在投标人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修改为“从业登记在投标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二、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要求“从业登记在投标人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和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修改为“从业登记在投标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此处副总监理工程师指水运工程方向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另 1 人副总监理工程师(桥梁工程监
理分项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1.4 款要求。
三、港航工程师岗位要求“从业登记在投标人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修改为“从业登记在投标人处(须附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本标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函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函为准,其他不变;本次澄清内容无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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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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