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燃气设施智能维保服务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Z2024-328)
2024年12月3日,在******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监督下,组织了采购燃气设施智能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经谈判组与******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电话谈判,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结果
经过谈判,确定******有限公司为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燃气设施智能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2024-328)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2185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质疑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异议/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
四、异议/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质疑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长江西路2号
异议/质疑接收联系电话: ******办公室 0551-82308372
纪委监察室 0551-******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