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投标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至少3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伤害或他人死亡等意 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4)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所有服务员工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6)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
3、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5)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6)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7)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质量保证
(1)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2、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消防系统维护单位协调一致;
(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设施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六、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经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规定的合格标准;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学校;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30%,办理竣工验收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2、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
3、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4、工程
竣工结算工程部分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5、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6、争******法院提起诉讼。
7、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