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ALC 产品生产线 15T 燃生物质锅炉项目(重大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ALC 产品生产线 15T 燃生物质锅炉项目(重大变更)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金属区湖尾路88号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 段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