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C240YR7W(招标文件编号:TC240YR7W)
******总工会2025年审计事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306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街道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十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1至11层101内2层12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总工会2025年审计事务服务 | 受委托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60家在京央企工会五年审一轮。 |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事务;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事务再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3.在审计实施中自觉接受采购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 4.按照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事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审计情况,并对审核审计结论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供应商应在接到审计事务通知3个工作日内选派人员并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事务所的资料和报告,应进行必要的复核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7.供应商应当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和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采购方结合审计类型、资金规模、复杂程度提出审计项目完成时限要求,一般性审计项目应在2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资金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向采购方出具审计结论及报告,移交完整审计项目档案的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与其相关的修改、补充、核实工作; 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审计项目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 9.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10.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审计数据信息致使审计报告失真的,未经采购方同意在供应商自媒体、派出人员自媒体上公开发表与项目有关信息的,供应商提供服务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将不予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中标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采购人对审计任务进行随机分配,如分配到任务的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服务团队到达项目现场,请及时反馈。中标人一旦承揽项目,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不承诺对3家中标单位等额均分审计任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总工会2025年审计事务服务 | 受委托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60家在京央企工会五年审一轮。 |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事务;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事务再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3.在审计实施中自觉接受采购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 4.按照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事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审计情况,并对审核审计结论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供应商应在接到审计事务通知3个工作日内选派人员并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事务所的资料和报告,应进行必要的复核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7.供应商应当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和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采购方结合审计类型、资金规模、复杂程度提出审计项目完成时限要求,一般性审计项目应在2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资金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向采购方出具审计结论及报告,移交完整审计项目档案的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与其相关的修改、补充、核实工作; 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审计项目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 9.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10.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审计数据信息致使审计报告失真的,未经采购方同意在供应商自媒体、派出人员自媒体上公开发表与项目有关信息的,供应商提供服务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将不予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中标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采购人对审计任务进行随机分配,如分配到任务的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服务团队到达项目现场,请及时反馈。中标人一旦承揽项目,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不承诺对3家中标单位等额均分审计任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总工会2025年审计事务服务 | 受委托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60家在京央企工会五年审一轮。 |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事务;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事务再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3.在审计实施中自觉接受采购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 4.按照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事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核审计情况,并对审核审计结论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供应商应在接到审计事务通知3个工作日内选派人员并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事务所的资料和报告,应进行必要的复核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7.供应商应当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和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采购方结合审计类型、资金规模、复杂程度提出审计项目完成时限要求,一般性审计项目应在2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资金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向采购方出具审计结论及报告,移交完整审计项目档案的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后,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配合开展与其相关的修改、补充、核实工作; 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审计项目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 9.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10.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审计数据信息致使审计报告失真的,未经采购方同意在供应商自媒体、派出人员自媒体上公开发表与项目有关信息的,供应商提供服务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将不予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中标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采购人对审计任务进行随机分配,如分配到任务的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服务团队到达项目现场,请及时反馈。中标人一旦承揽项目,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不承诺对3家中标单位等额均分审计任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斌 孙彤 毛群 李峥 王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计算金额不足1.5万的,按照 1.5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单位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实际中标金额为:
投标人名称 | 服务名称 | 折扣率(%)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含)以下 | 65.0%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以上 | 60.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含)以下 | 65.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至5年(含) | 55.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5年以上 | 45.0% |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含)以下 | 75.0%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以上 | 75.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含)以下 | 75.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至5年(含) | 75.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5年以上 | 70.0% |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含)以下 | 80% |
财务收支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2年以上 | 8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含)以下 | 8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2年至5年(含) | 80% | |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按任职期间5年以上 | 80%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小企业。附声明截图在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联系方式:刘玉霞 王思远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霞 王思远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