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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公园提档升级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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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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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公园提档升级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202409SZ-******1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冶市青龙山公园区域内。
建设规模:1、湖心岛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面积 14010 ㎡ ;2、公园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沿湖栈道连通、休闲场地改造提升、园内设施修缮、纪念碑区域绿化改造提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8
合同估算价:1058.46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控制价明细金额为1150.502228万元,此金额为市评审中心对本项目的审核金额,根据此金额总价下浮8%,得到审定金额为1058.462万元,即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资源局发[2023]1号文)通知的“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相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大冶市观山路5号 地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乾塔路万和小区1栋1单元2602室
邮编: 435100 邮编: 435100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人: 方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18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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