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某部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莆田某部安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VGBLBA-F1002
三、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对莆田某部安保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莆田某部安保服务采购 |
1项 |
797600.00 |
7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
4.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
4.4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4.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4.6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投标人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9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获******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有限公司邮箱************有限公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不予以报名。售价:¥10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六、标书工本费、中标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6.1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
账号:1005 5753 8980 0100 01
6.2保证金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某部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方式:小张
电话:******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