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农村土地托管项目专项审计公告
2025-02-10 10:58文章来源: 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游仙区忠兴镇农村土地托管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改革局出具《关于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农村土地托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绵游发改法规〔2021〕329号)。2022年4月24日,区发改局出具《<关于变更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农村土地托管项目立项文件的请示>的回复》(绵游发改法规〔2022〕57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
(二)财评情况
2022年11月22日,游仙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关于绵阳市游仙区忠兴镇农村土地托管项目(一期)预算控制价的评审报告》(绵游财评审〔2022〕435号),明确该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为9910.99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和暂列金454.92万元)。
(三)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该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一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并签订合同。
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该项目业主单位通过自行采购,确定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质量检测、结算审计等服务单位,并签订合同。
(四)施工情况
该项目(一期)于2023年2月8日开工建设,2024年4月28日完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审核累计确认的总产值为8770.9万元。
二、审计评价
该项目通过耕地整治和土地整合等,增加耕地面积,完善农田基本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机械利用率,促进乡村振兴。但本次专项审计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不规范,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建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建项目履约保函失效未续保。
(三)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设置投标最低限价。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
3.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四)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
四、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游仙区审计局提出了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有效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加强过程管理,促进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建议。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还在进行。
绵阳市游仙区审计局
2025年1月16日